從中國政府網獲悉,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下發《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意見》提出要改革產業監管制度,將前置審批為主轉變為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要加強產業技術政策、標準執行的過程監管。
《意見》包括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金融創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構建更加高效的科研體系,創新培養、用好和吸引人才機制,推動形成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局面,加強創新政策統籌協調9個部分共30條。
《意見》指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就是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提升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效率和效益,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增強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
意見要求,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和產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打破制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改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準入管理,健全產業技術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要素價格倒逼創新機制。
為了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意見》要求健全產業技術政策和管理制度。要改革產業監管制度,將前置審批為主轉變為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主,形成有利于轉型升級、鼓勵創新的產業政策導向。同時,要強化產業技術政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明確并逐步提高生產環節和市場準入的環境、節能、節地、節水、節材、質量和安全指標及相關標準,形成統一權威、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體系。要健全技術標準體系,強化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此外,《意見》還明確要加強產業技術政策、標準執行的過程監管,強化環保、質檢、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的行政執法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