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要求,加快構建“放、管、治”質量提升工作格局,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管理機制,保障CCC認證目錄內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以下簡稱“指定認證機構”)對發證結果的首負責任,助推CCC認證制度長遠健康發展,國家認監委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基礎上,現就指定認證機構在CCC認證領域建立和落實主體責任,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要求,以保障CCC認證目錄內產品質量安全為基礎,以維護CCC認證制度的公信力為核心,以建立和落實指定認證機構的主體責任為目標,創新管理方式,激發指定認證機構的市場主體活力,構建CCC認證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共治機制。
(二)工作原則。
1.問題導向。指定認證機構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政策的“新常態”下,針對實施機構增多、市場競爭問題凸顯的情況,要主動發現和分析在認證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類問題,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嚴把發證質量關。
2.改革導向。指定認證機構應以消除“中梗阻”、“腸梗阻”,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為目標,嚴格落實各類改革政策,及時調整新的工作規程和要求,積極評估改革政策的實施成效,切實解決認證實施參與方的“獲得感”問題,充分釋放改革紅利。
3.風險導向。指定認證機構應充分研判和識別影響發證質量的各類風險因素,積極運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開展重點產品的質量分析,切實做到對發證工作的符合性“心中有數”,建立完善對發證結果負總責的責任追溯和風險防控機制。
4.共治導向。指定認證機構應積極加強與生產企業、消費者、社會媒體、政府監管部門等認證相關方的交流合作,關注各方需求,發揮合力作用,構建共治機制,促進CCC認證制度的長遠健康發展。
二、嚴守法律法規要求,加強誠信建設
(三)遵守法律法規,依法規范執業。
嚴格按照與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各類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開展認證活動,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規范經營,維護認證市場秩序。
(四)誠實守信,公正廉潔。
堅持公平競爭、誠實守信、規范服務的經營理念,自覺維護行業聲譽,堅決抵制惡意競爭、商業賄賂、降低認證要求、默許虛假證據等違規行為,維護CCC認證制度的公信力。加強廉潔自律教育,督促各類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操守。
三、嚴把發證質量關,建立完善責任追溯機制
(五)建立起對發證結果負總責的運行機制。
指定認證機構是CCC發證結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責任人,認證受理、型式試驗、工廠檢查和證后監督、認證評定等環節的負責人員是相應認證活動的責任主體。認證機構對從事CCC認證檢測的簽約實驗室負有業務管理職責,對發證工作中使用的檢測報告的有效性負有評價責任。
(六)建立健全覆蓋全過程的責任追溯機制。
明確認證流程各環節的責任人,規定其職責和權限,保留覆蓋認證全過程的信息記錄,確保相關責任的有效追溯。對于使用的外部資源,應有文件化的規定,明確相關責任。
(七)明確認證實施工作要求。
準確理解和落實CCC認證實施規則、標準和有關規定,指定認證機構在編制的認證實施細則、標準換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等工作文件中,應明確各認證環節的認證技術要求和實施工作要求,并確保各方面要求的合理可行。強化內部管理,采取必要的工作質量評測和流程監控措施,保障認證要求的有效實施和各個環節執行尺度的統一。
(八)加強對簽約實驗室的管理。
制定簽約實驗室的選擇條件和管理要求,規范相關業務接口和工作流程,對實驗室的工作質量進行監控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實驗室的使用實施動態管理。對發現實驗室存在嚴重問題的情況,要及時上報國家認監委,視情況可暫停或終止與實驗室的簽約合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鼓勵認證機構設立自有檢測實驗室。
(九)持續提升認證人員技術能力。
結合產品標準和認證要求的變化,加大對認證人員技術能力的動態測評力度,確保人員技術能力滿足發證把關的要求。根據測評結果,對不滿足崗位要求的人員,采取加強技術培訓等工作措施,必要時調整工作崗位。
(十)有效利用企業分類結果,合理確定認證模式,提高發證把關能力。
制定科學的企業分類原則,實施有效的分類結果動態管理。基于企業分類的結果,選擇合理的認證模式。對分類等級較差的企業,增加認證要素,加大跟蹤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實施動態監控,確保認證證書有效。
(十一)加強對機構間轉換證書的風險控制。
指定認證機構應評估機構間轉換認證證書的風險,制定并實施轉換證書的工作要求。
1.各指定認證機構應建立證書轉換評價程序。
2.企業提出證書轉換委托后,指定認證機構應經過評價程序進行評價,以保證轉換證書結果的有效性。必要時,擬轉入證書的指定認證機構可安排補充產品檢測或工廠檢查活動進行評價。
3.擬轉入證書的指定認證機構應重點關注原證書的有效狀態、以及指定認證機構間實施細則的差異和企業分類的結果。
4.指定認證機構間應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通報證書轉換的相關信息。
(十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認證過程信息和產品質量信息,監控認證質量。
1.指定認證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和產品認證領域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符合認證相關要求的信息化系統,發揮信息化系統的優勢,對認證環節進行有效記錄和監控。
2.收集認證過程信息(如產品檢測和工廠檢查報告)和產品質量信息(如各級監督抽查信息),對認證風險、認證時限進行預警,為追溯認證質量提供支撐。
四、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
(十三)強化對生產企業的服務意識。
積極研究行業發展態勢,順應企業發展的現實認證需求,鼓勵以分支機構等多種形式將認證服務前移,提高對產業、客戶聚集區的服務能力。優化內部管理流程,縮短認證周期,提高發證工作效率。在確保認證質量和有效性的前提下,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提升認證價值和影響力。
(十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向社會公眾公開認證工作具體要求,包括認證機構認證實施細則、標準換版實施方案、認證收費標準等。提供有效的證書信息公共查詢渠道,實現獲證企業證書信息和證書狀態等方面的網絡查詢,便于社會公眾使用認證結果。維護認證相關方的正當權益,設立申投訴工作渠道,公開相關工作程序,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十五)加強對各級政府監管部門的支撐能力。
按要求及時向主管部門上報認證結果及認證活動的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準確。積極配合各級認證監管部門的行政執法和監管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撐和必要的認證資料,做好技術判定和執法協查等相關工作。
(十六)服務CCC認證制度創新發展。
建立穩定的研究型專家隊伍,采取有效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不斷強化技術研發和理論研究能力。開展對國內國際認證制度的跟蹤和比較研究,探索與產業形態相適應的認證模式,提出完善認證制度頂層設計的工作建議,為CCC認證制度的不斷創新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五、立足自身職責,嚴格落實改革工作要求
(十七)發揮指定認證機構在政策執行中的主體作用。
主動了解生產企業、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消費者在CCC認證實施過程中的各方面需求,發揮指定認證機構在政策執行中“承上啟下”的主體作用,積極向主管部門反映認證實施參與各方的合理訴求,主動跟蹤了解CCC認證改革措施的實施效果,在主管部門制定并調整認證改革方案的過程中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十八)緊密跟蹤改革動態。
明確責任部門,及時跟蹤CCC認證深化改革工作動態。準確把握與CCC認證有關的新政策、新規則、新要求,及時做出響應,調整和完善相關工作要求,為貫徹改革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CCC認證改革工作要求。
1.指定認證機構為認證企業提供認證申請和標志受理的“一站式服務”。
2.貫徹生產企業分類管理,對不同類別企業所生產的同類產品在認證模式選擇、單元劃分原則和獲證后監督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
3.鼓勵利用企業自有檢測資源實施認證檢測,避免重復檢測和重復評價,為企業釋放改革紅利。
4.嚴格執行相關價格政策,制定科學、合理的認證收費標準,并在本機構網站上予以公開。
六、加強風險防控,建立主體責任落實的保障機制
(二十)強化風險識別意識和能力。
指定認證機構應充分識別認證要素和關鍵環節中的各類認證風險,具體包括:
1. 認證實施過程是否違反CCC認證有關政策要求。
2. 認證業務實施及管理中容易發生的影響認證有效性的業務過程或環節。
3. 認證受理、評價、檢測、工廠檢查等從業人員的道德風險。
4. 政府主管部門監督發現的主要問題,以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通報、產品抽查結果、風險預警信息等。
5. 消費者、生產企業的申投訴信息等。
(二十一)建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風險管控機制。
以完善內部管理為抓手,梳理自身發證領域的重點產品、重點區域以及存在的各方面問題和認證風險。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匯總和分析認證實施過程中的各類風險,建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質量分析和風險管控工作機制。針對不同的認證風險源和風險等級,建立對風險的分類管理和動態評估機制,明確風險控制和處置要求。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主體責任落實的保障機制。
指定認證機構主要領導應高度重視主體責任的建立與落實,制定保障主體責任落實的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牽頭部門和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加強機構內設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信息接口的完善,強化全員責任意識的建立,確保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研究探索利用認證基金(或保險)等手段,對認證活動中可能引發的責任做出相應安排。
七、強化行業自律要求,完善社會共治機制
(二十三)加強行業內部交流,建立自律機制。
在行業協會的推動下,以“自我約束、自我規范、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原則為指導,建立機構自律機制。建立指定認證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認證要求差異等方面的技術交流,相互借鑒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經驗。共同防范價格聯盟、惡性競爭等不正當行為,實現行業內部的自律和共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二十四)指導生產企業建立首負責任制度。
指定認證機構應向生產企業宣傳產品質量首負責任的重要性,并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認證方案等方式,引導企業建立首負責任制度,指導幫扶企業持續提升質量保證能力,提高產品質量水平。
(二十五)加強媒體宣傳,引導正確消費。
加強與各類媒體的合作,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高度重視并追蹤媒體曝光的質量問題和案件。通過各類媒體積極宣傳CCC認證在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現實價值,引導消費者正確掌握獲證產品的識別方法,選購加貼CCC認證標志的相關產品,切實維護自身權益。
國家認監委
2015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