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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外“毒地”3.9億土壤修復巨資背后真相調查:環境監測數據去哪兒了?

2016-05-11 作者: 瀏覽數:1100

5月5日19時許,天色漸暗中,8臺挖掘機駛入常州市李家村S122省道。發現異常的村民徐小根迅即潛伏。

 

  李家村,因近期常州“毒地”事件(相關報道詳見毒地事件揭常隆化工黑歷史 中化收購或受挫)而出名。常隆化工舊址所處的常隆地塊“毒土”,曾于2015年1月被悄然傾倒于李家村S122省道。

  當日21時,一輛20噸載重卡車開進,挖掘機隨即配合裝土。徐小根心中一緊:“毒土”要被轉移!

  直到5月6日凌晨挖掘機短暫休整時,徐小根方撤離現場。“運輸‘毒土’的載重卡車,至少7輛。”眼中布滿血絲的他憤然說。

  6日17時,李家村S122省道再度傳出挖掘機作業的聲響。隨徐小根到達現場后發現,“毒土”黑塊明顯,氣味刺鼻。而此時,經村民指認為當地政府及常州市環監的人員亦已“就位”,除卻緊跟進行拍攝并向上級匯報外,未有任何表態。

  18時,一輛載重卡車載滿“毒土”離去,立即緊跟。約40分鐘后,卡車駛入常州濱江化學工業園內的埃菲天鴻(常州)化學有限公司(下稱“埃菲天鴻”)——自5月5日晚開始轉移的常隆地塊“毒土”,均露天堆放于此。

  佩戴口罩的埃菲天鴻值守人員非常警惕,筆者試圖進入未果。此后,就“毒土”轉移事宜,該企業聯系人表示“不知情”。

  南京綠石環境行動網絡(下稱“南京綠石”)技術總監戚志強表示,“毒土”轉移及露天堆放,均為非專業處置方式,甚至涉嫌觸犯刑法。若遇雨水天氣將導致污染加倍,情況將更為嚴重。

  5月7日,徐小根被常州警方帶走。隨后兩天,常州雷電交加,風雨來襲。

  

3.9億元資金修復毒地真相

  在戚志強看來,李家村S122省道的常隆地塊“毒土”,屬危廢范疇,目前對其最為合理的解決方式,為專家論證后就地修復。而挖掘轉移及露天堆放行為,勢必會形成“三次污染”。

  刑法第338條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廢,造成污染事故及財產損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2015年修訂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則對危廢轉移做出明確限制:不得不轉移危廢時,在操作過程中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徐小根認為,法律震懾下,常隆地塊“毒土”仍被連夜緊急轉移,主要原因在于常州“毒地”事件后,李家村居民持續一年的維權行動,終于引起常州官方的“重視”。

  2015年1月9日,李家村居民發現異常土壤被傾倒并阻止無效后,隨即向轄區警方及環保部門反映。3月5日,常州市新北區環保局復函常州市濱江經濟開發區環保和安監局(下稱“濱江經開區環安局”)證實,李家村S122省道傾倒土方來自“三江口地塊土壤修復工地”,但傾倒土方為“非污染土方”。

  總面積約26.2公頃的常隆地塊,即為三江口地塊主體。而李家村及相鄰村莊在 “非污染土方”被傾倒后,不斷出現魚類及家畜死亡的情況。多名當地居民表示,每逢S122省道進行綠化或拓寬工程時,彌散在空氣中的惡臭簡直“無法形容”。

  根據常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2015年8月的公示信息,常隆地塊土壤修復工程的建設單位,為常州黑牡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黑牡丹建投”)。常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常州市新北區經濟發展局對該土壤修復工程的立項批復顯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國有資金,投資總額約3.9億元。

  工商信息顯示,黑牡丹建投隸屬常州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黑牡丹”)。而黑牡丹的控股股東,為常州新北區國有企業——常高新集團有限公司。

  今年2月15日,常隆地塊土壤修復工程通過驗收。常州“毒地”事件引爆之初,常州市政府先是迅速回應常隆地塊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要求”,后在輿論壓力下又表示將徹查毒地事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馬軍分析道,土壤修復技術要求嚴苛,實施過程復雜。在前述3.9億元的巨額土壤修復資金下,常隆地塊“毒土”卻被直接傾倒于李家村S122省道,“絕對不能接受”。

  針對此次常隆地塊“毒土”緊急轉移原因、后續修復等問題,致函黑牡丹,并聯系濱江經開區環安局局長孫國棟,均未獲明確答復。

  而對此次“毒土”轉移表示不知情的埃菲天鴻,工商信息顯示,為外商獨資企業,經營項目為:從事化學原料及產品、機械設備的進出口和批發(危化品除外);倉儲設施的經營(危化品除外)。據此,戚志強認為,埃菲天鴻并無危廢儲存和處理資質。

  曾供職常隆化工長達35年的胥建偉認為,外企埃菲天鴻本次幫忙“藏毒”,或是迫于常州官方壓力。常州“毒地”事件爆發前,胥建偉曾連續3年舉報常隆化工的廢水偷排及危廢偷埋問題,均未引起當地有關部門的重視。

 

  掩埋危廢或成常隆化工“慣例”

  19歲便進入常隆化工的胥建偉,對該企業的“排污史”格外熟悉。

  2010年4月,從常隆化工調到常隆農化(常隆化工旗下企業)負責生產調度的胥建偉,第一次接到偷排化工廢水的“任務”。憶及此事,胥建偉取出當時的工作日志。

  調查發現,日志雖有缺頁和破損,但自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的廢水偷排時間、數量,均被詳細記錄。日志顯示,因產量及效益皆優,常隆農化多集中在夜間偷排廢水,頻率為2天到3天一次,每次排量高達2000至5000噸。

  常隆地塊周邊小區居民表示,早在2010年搬遷前,常隆化工就一直存在廢水偷排行為,“人盡皆知”。

  除卻廢水偷排,胥建偉透露,危廢掩埋亦是常隆化工的“慣例”。尤其遷址前,常隆化工曾在廠區偷挖長、寬均超過50米、深至少8米的土炕,然后將化工危廢傾倒掩埋。雖然危廢數量未知,但是次掩埋行為持續了數十天時間。

  2015年11月,常州新北區環保局曾因胥建偉舉報,對常隆地塊進行現場調查,但并未搜尋到上述被偷埋危廢。胥建偉至今對此表示懷疑。

  據胥建偉描述,當時常隆地塊土壤修復工程正由黑牡丹建投進行,“毒土”被傾倒在李家村S122省道后,常隆地塊已被覆蓋厚約1米的新土。而在調查中,新北區環保局人員的取樣深度僅為5.6米,距前述坑深8米尚有一定距離。并且,取樣地點也并非胥建偉的指認地點。

  而就在此次現場調查后的12月,與常隆地塊僅一路之隔的常州外國語學校(下稱“常外”)學生家長,開始因學校周邊刺鼻氣味濃烈、學生身體出現不適而向常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投訴。常隆地塊的修復工程因此一度停工。

  今年1月,常州市、新北區兩級環保部門方聘請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專家對常隆地塊進行土地修復評審。在常隆地塊的規劃用途由商業開發調整為綠化和公共配套設施后,相關修復工程再度啟動。

  常州“毒地”事件后,常隆化工至今未公開發聲。多方聯系常隆化工內部工作人員得知,雖然目前廢水偷排已“暫停”,但讓常隆化工最為頭疼的是,至今仍有為數不少且未處理的化工危廢存放于廠區庫房。

  對于前述廢水偷排、危廢掩埋以及目前的危廢存放問題,截至發稿,常隆化工未回復的核實問詢。但梳理已經證實的信息,常隆化工屢觸環保“紅線”,則是不爭事實。

  2014年12月,常隆農化等6家企業,在賠償金額創全國之最的江蘇泰興“12·19環境公益訴訟案”中,因傾倒廢酸,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判罰1.6億元。其中常隆農化須支付8270.18萬元。2015年9月,江蘇“靖江毒地案”曝光,常隆化工又牽涉靖江侯河石油化工廠萬噸化學危廢非法掩埋事件。

 

  環境監測數據去哪兒了?

  不同于“12·19環境公益訴訟案”及“靖江毒地案”,常州“毒地”事件中,“受害者”常外一直是輿論焦點,“肇事者”常隆化工卻一直未走上前臺。而若對常隆化工進行全面追責,或又缺乏關鍵數據支撐。

  南京綠石曾就涉及常隆地塊的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全面梳理,發現數據報告均集中于今年1月至3月。而常州官方及常外家長委托的監測機構,均存在采樣點主體單一、地下水檢測不夠完善等問題。同時,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常隆地塊的相關環境監測數據,目前均無處可尋。

  戚志強分析道,2015年9月,常外在常隆地塊附近的新校址正式投入使用;12月,常隆地塊修復工程因常外家長投訴而暫停。在此期間,常隆地塊在修復前及修復過程中的同步環境監測數據最為關鍵。因為通過這些數據,方能最直觀反映常隆地塊的污染程度。

  但查閱常州市及新北區兩級環保局的記錄發現,官方公開的常隆地塊監測數據,僅有“空氣監測”報告一項。時間跨度為今年1月9日至5月6日。而梳理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黑牡丹的公開信息,則無常隆地塊相關環境監測數據。

  戚志強補充道,對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常隆地塊環境監測數據的重視,更是因為此前在相關法規及制度缺失下,常隆化工曾“全身而退”。而若當時常隆化工須承擔相關責任,則常州“毒地”事件或可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影響。

  南京綠石統計發現,目前僅有2013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5月環保部發布的《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2014年4月江蘇省環保廳發布的《關于規范工業企業場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對化工企業在搬遷過程中的土壤修復等職責進行相關規范。

  這意味著,在2013年以前,化工企業可利用制度漏洞,通過搬遷等方式規避污染責任。前述胥建偉舉報的常隆化工在遷址前偷埋化工危廢便是典型。

  為此,認同戚志強觀點的自然之友,則向常州市環保局及新北區環保局正式提交了常隆地塊修復方案、修復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及其批復、污染場地土壤修復調整工程檢測驗收報告等15份信息公開申請。并聯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常隆化工在“毒地”事件中的相關責任。

  自然之友法律與政策倡導部總監葛楓表示,上述信息公開申請及環境公益訴訟,目前尚無實質進展。

  不過在企業發展上,常隆化工或已受到影響。

  今年1月,中化國際旗下的江山股份啟動資產重組,擬接盤諾普信持有的常隆化工35%股權。但常州“毒地”事件后,江山股份于4月26日晚間發布公告,宣布終止對常隆化工的收購。

  胥建偉等人擔心的是,當公眾對常州“毒地”事件逐漸淡忘后,常隆化工是否仍會“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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