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環保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鍋爐大氣污染物濃度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經天津市政府批準,7月25日,天津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委共同發布公告,發布了新修訂的天津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將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預測,新修訂的《標準》實施后,全市鍋爐氮氧化物減排量將在60%以上,二氧化硫減排量將達50%以上。燃煤鍋爐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約6000噸/年,顆粒物排放總量減少近3000噸/年。
另據記者了解,為加強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控制和管理,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7月25日,經市政府批準,天津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委共同發布公告,頒布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該標準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該標準對本市餐飲油煙控制、餐飲油煙監測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將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由2.0mg/m3(國家標準)調整為1.0mg/m3,并增加了“餐飲油煙凈化設施應與排風機同步運行”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