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實驗室內必須配備通風櫥、防塵罩、排氣管道及消防滅火器材等安全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隨時可供使用;
⑵實驗室使用電、氣、水、火時,應按有關規則進行操作,保證安全;
⑶高壓氣瓶分類妥善保管,遠離火源、熱源,避免暴曬及強烈振動,并對其進行固定,最好隔離放置;
⑷使用劇毒化學品時,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對配制好的劇毒化學品標準溶液的使用應進行跟蹤,做好領用的詳細記錄;
⑸使用有機溶劑和揮發性強的操作應在通風櫥或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熱有機溶劑;
⑹高氯酸蒸氣易與有機物發生激烈反應,甚至產生強烈的爆炸,其加熱操作應在專用的通風柜內進行;
⑺對放射性物質,應在設有必要屏蔽設施和測量裝置的專庫中存放,并建立嚴格的管用制度。